发布时间:2012-11-16 被阅览数:2311次 来源:建川博物馆
· 志愿者服务章程(试行)
发布时间:2012-11-16 被阅览数:317 次 来源:建川博物馆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了提升本馆社会服务功能,弘扬志愿者精神,向志愿者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多元舞台,促进和谐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,特制定此章程。
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、信念和责任、不为物质报酬、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。本章程所称的志愿者,指的是在四川省建川博物馆注册的志愿者。
第三条 本馆志愿者是以博物馆为平台,利用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大众,以传播博物馆文化和传承文明为己任。
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
第四条 志愿者基本条件
(一)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有奉献精神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服务;
(二)热爱博物馆事业,具有一定历史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;
(三)能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语言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;
(四)年龄在18-60周岁,身体健康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;
(五)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学校和社会热心人士,愿意并有能力为博物馆提供服务的,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。
第五条 志愿者类别
(一)个人志愿者;
(二)团体志愿者(10名个人志愿者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可报名为团体志愿者)。
第六条 志愿者招募程序
(一)自愿申报;
(二)符合条件者填写《四川省建川博物馆志愿者申请表》;
(三)面试;
(四)面试合格者接受培训;
(五)通过相应考核后上岗。
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
第七条 志愿者权利
(一)免费参观博物馆的陈列和展览;
(二)享受本馆提供的工作餐;
(三)参加本馆提供的业务培训;
(四)对志愿者服务工作和本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第八条 志愿者义务
(一)遵守章程,履行志愿服务承诺;
(二)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其它规定;
(三)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;
(四)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;
(五)自觉遵守本馆志愿者的服务规范,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节,仪态端庄、大方,不得与观众发生争执。妥善处理各种矛盾,如矛盾无法当场解决,则应避免任何争执冲突,并立即向志愿者管理部门反映,配合解决问题。
(六)志愿者的工作以公共服务为主,包括维持秩序、咨询服务、清洁卫生、策划设计等。服务时间必须保证相对稳定,志愿者的工作时间由本馆与志愿者本人协商确定,每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,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6小时,除特殊情况外,商定的服务时间不予变更。若本馆有大型活动,原则上应全程参与。
第四章 志愿者管理
第九条 本馆向志愿者发放《四川省建川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》,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。
第十条 志愿者每次上岗须佩戴志愿者工作牌;志愿者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,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期;如遇特殊情况,要终止志愿服务的,需本人书面申请,经本馆同意即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十一条 本馆常年接受报名。
第十二条 连续为本馆服务五年以上,且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可获得本馆“名誉馆员”称号,本人可永久免费参观本馆。
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博物馆有权撤消其志愿者资格,被撤消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本馆的志愿者:
(一)有违法行为,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;
(二)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,有损本馆及志愿者形象者;
(三)违反《四川省建川博物馆志愿者章程》者;
(四)成为志愿者后,未按时到岗,则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;
(五)工作表现消极、影响博物馆工作正常开展者;
(六)在工作中有重大过失者,如对文物或展厅设施有损害行为;与观众发生冲突,并且为矛盾的主要责任方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章程四川省建川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四川省建川博物馆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
建川博物馆志愿者之家QQ群:278566323
联系电话:028-88315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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