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2-12-06 被阅览数:2271次 来源:建川博物馆
· 建川博物馆讲解员志愿者服务章程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、信念和责任、不为物质报酬、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。
第二条本馆讲解员志愿者是以博物馆为平台,利用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大众,帮助观众更加深入地理解博物馆的展览与文物。
第二章 讲解员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
第三条基本条件
(一)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有奉献精神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公众服务;
(二)热爱博物馆事业,具有一定历史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;
(三)能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语言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;
(四)男性年龄在50-65周岁,女性年龄在50-62周岁,身体健康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。
第四条讲解员志愿者招募程序
(一)自愿申报;
(二)符合条件者填写《建川博物馆讲解员志愿者申请表》;
(三)面试;
(四)面试合格者接受讲解培训;
(五)通过相应考核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第三章 讲解员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
第五条讲解员志愿者权利
(一)免费参观本馆的陈列和展览;
(二)使用本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;
(三)享受适当的津贴(200元交通费补贴等),享受本馆提供的工作餐及住宿;
(四)享受本馆每年提供的健康体检;
(五)参加本馆提供的讲解业务培训;
(六)对本馆讲解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第六条讲解员志愿者义务
(一)履行服务承诺,讲解员志愿者的工作以博物馆讲解为主,每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工作日,且节假日一般不休息。
(二)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节;
(三)自觉遵守博物馆讲解员志愿者的服务规范,服从本馆的统一管理。
第四章 讲解员志愿者管理
第七条讲解员志愿者每次上岗须佩戴志愿者工作牌,讲解流程与本馆现有讲解员一致,原则上要讲解聚落全馆,且讲解内容严格按照本馆的陈列大纲和讲解词,不得任意主观评论历史事件。
第八条讲解员志愿者工作期限,男性不超过66周岁,女性不超过63周岁。因讲解工作的特殊性,若志愿者健康状况不再适合讲解员工作的,本馆将予以劝退,讲解员志愿者收到本馆劝退通知后终止志愿服务。如遇特殊情况,要终止志愿服务的,需本人提前书面申请,经本馆同意后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九条本馆常年接受讲解员志愿者报名。
第十条连续为博物馆服务五年以上,且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可成为“建川博物馆之友”,本人可永久免费参观本馆。
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博物馆有权撤销其讲解员志愿者资格,被撤销者不得重新申请本馆的志愿者:
(一)有违法行为,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;
(二)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,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;
(三)违反《建川博物馆讲解员志愿者服务章程》者;
(四)成为讲解员志愿者后,未按时到岗,则视为自动退出讲解员志愿者队伍;
(五)工作表现消极、影响博物馆工作正常开展者;
(六)在工作中有重大过失者,如对文物或展厅设施有损害行为;与观众发生冲突,并且为矛盾的主要责任方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二条本章程四川省建川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四川省建川博物馆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
建川博物馆志愿者之家QQ群:278566323
联系电话:028-88315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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